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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023-03-03     点击:628

 近日,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随卡农社区来了解下。

公积金贷款" alt="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

一、“商转公”适用对象

现阶段开通的“商转公”业务可以申请办理的对象需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并且已在本市商业银行办理住房贷款,贷款尚未还清。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的,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二、“商转公”贷款具备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

2、借款申请人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借款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配偶,不包括父母和子女)均未或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4、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五年内无连续逾期(透支)达到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6次及以上,且原商业贷款近12个月内无逾期还款记录的;

6、所购房屋须为钢混结构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并可正常设定抵押权;

7、申请“商转公”业务的,预受理后两个月内申请人要完成原贷款房屋结清手续,同时取得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到管理中心完成后续业务受理;

8、借款申请人在办理完贷款房屋结清手续后,不能申请结清商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再办理“商转公”业务;

9、所购房屋已办理过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含按年提取)的办理公积金贷款额度认定时需减去提取金额;

10、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11、二手房价格认定执行标准。管理中心将对二手房价格进行重新评估,若职工不动产买卖合同价款与购房发票金额一致,贷款房屋总价将以该价格为准;若职工不动产买卖合同价款与购房发票金额不一致,贷款房屋总价将使用二者的最低值核定贷款额度;

12、贷款人退休年龄规定:按国家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为准。申请贷款时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内,不超过规定的最高的贷款期限;

13、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三、“商转公”贷款需提供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银行储蓄卡、个人信用报告;

2、网签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二手房的契税发票;

3、与原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4、贷款结清证明(需加盖银行印章)、近一年还款流水,还贷账号:

5、贷款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卡农社区关于“景德镇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相关资讯,想了解更多贷款相关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舒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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