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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贷款要不要还有什么规定?网络贷款注意事项须知

2021-12-06     点击:1410

现在各类贷款方式贷款产品都是比较多的,消费观念的改变让很多人开始用贷款的方式来解决日常资金所需,关于各类贷款的而产生的事件也是频发,那本篇文章中卡农社区来说说国家对网络贷款类的法律规定和借款人在进行网络贷款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

近几年民间借贷特别是一些网络贷款,打着无抵押、无担保的幌子,“套路贷”、高息放贷、暴力催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超标的查封等,甚至把魔爪伸向了校园,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一些“套路贷”的犯罪手段已初步具备知识型犯罪雏形,隐蔽性强,利用公权力进行扫尾,受害者往往因为举证困难,维权艰难。

网络贷款

国务院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央行、证监会等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出台了多项监管新规,最高院也出台众多司法解释,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虚拟货币交易等六大领域展开了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网络贷款。

1、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对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应予严厉打击。

2、最高法2020年8月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民法典》中明确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年利率15.4%左右,同时对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可以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3、《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对于一些机构违反法律规定,破坏金融市场的稳定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我们在进行网络贷款的时候,应注意以下事项:

1、看这些网贷机构是否有政府机关颁发的放贷资质,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很多网贷机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使借款人永远无法归还借款,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3、借款合同的条款有没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对自身签署所有文件一定全部保存,电子文件截图或公证留存,如果遇到套路贷、虚假诉讼的违法犯罪在留存证据的同时及时报警处理。

4、遇到债务催收,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是否以暴力、“软暴力”、滋扰或者借助诉讼等方式,迫使被害人还债。

以上就是有关网络贷款要不要还的法律规定及网络贷款的注意事项了,希望对你 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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