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5-01-13 点击:164
就在最近,在去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草拟对外征求意见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发布在即,消息由多家权威财经媒体争相报道预热,估计近期确实要落地了。根据此前草拟内容,小编对这篇《助贷新政》详细分析了数遍,发现主要针对的是“腰部以下持牌助贷平台以及与其合作的中小型商业银行”。与我们这些“助贷掮客”不同,“新政”中针对的这些中小助贷平台主要都是与银行有合作,并且在规则的灰色地带疯狂吸收流量并扩张再贷余额,许多产品利率也是突破24%蹭着36%的天花板游走。
前几年无疑在监管机构大力整治头部助贷平台时对整个行业规范有震慑纠正的作用,但是下面更多非自有资金的持牌中小平台在去年的疯狂表现也说明了行业肃清力度仍不足。根据数据显示,抖音、洋钱罐、桔子数科、小赢、信用飞、微财、全民钱包等多个平台增长速度均在30%以上,而另一方面2023年36%资产市场占比在60%左右,2024年这一数字预计将接近90%,这两项数据属实触目惊心。第三方借贷平台如此野蛮生长,超高利率资产占比又突破天际,所带来的后果显而易见:与之合作的商业银行坏账率的上升以及衍生暴力催收事件增多。这当然是监管机构以及政府所不能容忍的。
随着诸多商业银行半年报与三季报的出炉,显示旗下一众自有平台坏账率直线上升。譬如消金平台里分量很重的中国银行消费金融(后称“中银消金”),在2021-2023年的坏账率一路走高,23年坏账率3.47%净利润5.37亿,24年半年报净利为-3.06亿,全年坏账率恐怕难以想象。窥一斑而知全豹,中银消金尚且如此,它背靠的可是四大行的风控模型,更罔顾其他助贷平台以及那些网红商业银行了,24年催收事件不断暴雷更是印证了这一点。
目前许多银行与助贷平台有深度合作,是银行因为行业形象以及政策限制,流量触达范围有限,贷款业务一定程度上依赖助贷平台提供的流量,在去年大有“挟银行以令监管”之势。目前助贷平台与银行的合作方式基本上有如下三种:联合贷模式、融资担保模式、分润模式。
联合贷模式:银行平台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银行出资不超70%,过两道风控)
融资担保模式:助贷平台担保后推给银行,过平台风控,银行出资,贷后管理归平台与第三方融担平台,收取担保费用。
分润模式:助贷平台纯推流量口接到银行,过风控、出资、贷后管理全归银行,平台只吃佣金。
重点监管的就是前两种模式,尤其是融资担保模式,由于许多助贷平台自持融担牌照,有条件过度包装隐瞒真实逾期和不良,而且主要风控模型也是过的平台自己的,银行坏账率飙升最大原因就在于此。以下是此次《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的总结:
对银行要求
1、付费方式与比例:银行按照每笔贷款实收利息的一定比例支付助贷服务费用的,应当在每笔贷款结清后向助贷机构支付,且将付费比例控制在30%以内。
2、白名单管理:银行对助贷机构、担保增信机构建立名单制管理,不得与名单外的助贷机构、担保增信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3、统一授信管理与风险评估:助贷合作过程中,银行应将担保增信余额纳入对担保增信机构的统一授信管理,至少按季评估担保增信机构的履约代偿能力,以此防范过度担保风险。
4、独立审批:商业银行应当独立自主形成贷款审批意见,银行与助贷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时,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银行自主开展贷款审批做出限制,不得向银行提出审批通过率等要求。
5、优化助贷服务付费:银行通过优化助贷服务付费方式、降低付费标准等控制业务成本,降低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
6、信息披露:商业银行与助贷机构应充分披露贷款息费信息,包括收取主体、收取标准、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等,并突出显示相关提示内容,相关APP与网站管理部门需设定监管举措确保落实。
7、风险管控指标体系:设定互联网助贷业务的风险管控指标体系,包括业务总量限额、不良贷款率、处置前不良贷款形成率、单一助贷机构集中度等。
8、定期评估:每年至少评估一次互联网助贷业务开展情况,覆盖风险状况、经营效益、合规管理等方面。
对助贷平台要求
1、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合作机构:助贷机构应避免对单一合作机构过于依赖而产生的风险,寻找第三方担保机构构建“助贷-担保”生态,再与银行开展助贷合作。
2、担保增信费率:在助贷环节,担保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增信费率不应高于贷款利率,且不得以咨询费、顾问费等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3、代偿约定:商业银行应与担保增信机构约定,担保增信机构应在贷款逾期一段时间内,对逾期贷款本金利息进行代偿。
总体而言,此次新政首要是减轻客户借贷成本,利率透明化。然后希望银行能自己更多地参与风险管理上面,寻找第三方担保机构,通过增加这方面的成本来减少坏账损失。另一方面是明确行业规则,白名单隔绝经营数据及规模较差的中小平台,周期性评估保证白名单时效性。最后是重量级的,在每笔“贷款结清”后再向助贷机构“结30%的尾款”,以及让担保机构在贷款逾期后“对逾期部分本金利息进行代偿”,真正达到一定程度的风险共担,减轻银行压力。
看下来这次新规其实对助贷行业的打击确实很大,不过这也是大势所趋,毕竟以前的合作方式是客户提款后助贷平台就能收满佣金,把后续风险全扔给银行,这样绝对是不健康的。另外这项新政是鼓励银行们自己下场经营自有平台,例如前文的中银消金,毕竟对于银行自有平台而言,更能守住24%的红线,业务行为也更规范合法。在另一层意义上自有平台如同“沙箱”,将风险过滤一层,不让其直接流入银行,同时在业务线上代替银行承接高利率资产,毕竟让中农工建交邮去自己直接发布一些24%利率的产品,从银行形象、市场接受度以及行业定位来说都很不合适。
Anyway,对于我们这种极小规模的“助贷掮客"来说,一般业务如同上文的分润模式,影响的确是有但不会那么大,毕竟“轻资产运营”嘛。不过这也会让我们自身业态搅动不小的变化,许多以前推的产品并不稳定了,还是多做六大行产品吧。国有商业银行永远滴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