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2-12-05 点击:887
旨在“为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可以预见,正式出台之后,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发挥巨大作用。
据卡农社区了解,《征求意见稿》“总则”中指出:“本法所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指国家动员和引导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征信体系,规范信用信息处理,加强信用监管,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这是该法各章的主要内容,条理清晰,脉络分明。
信用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通行证,是确保经济活动成功的动力源泉和优势资本。多年来,我国因信用缺乏已给社会道德风尚、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危害。如何有效降低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居高不下的投资活动、商品经销和金融运作等信用交易成本,一直以来成为困扰社会各界的难题焦点。
正因如此,《征求意见稿》鲜明提出商务诚信建设总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在经济活动中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尊重契约精神,履行商业合同,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并分别对生产、流通、统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会计、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广告、中介服务业、无线电等领域主管部门,以及交通运输和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部门等14个重点领域,逐一制定诚信建设的法律规制。可谓具体精准,极其周延、全面覆盖。
社会诚信建设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诚信不仅具有教育功能、激励功能和评价功能,而且具有约束功能、规范功能和调节功能。
为实现这些功能目标,《征求意见稿》在“相关部门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各个环节,应当积极发挥信用建设作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鼓励社会各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诚信文化”的社会诚信建设总要求下,分别就劳动保障领域主管部门健全劳动保障领域信用监管机制,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领域主管部门加强本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医药卫生领域主管部门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失信行为,教育和人事人才领域主管部门强化对资历造假、考试作弊、评审舞弊、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追究查处等方面,提出具体严厉的法治措施,以利于严厉整饬。同时,鼓励全社会加大对诚信典型和失信案例的宣传力度,促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据卡农社区了解,《征求意见稿》还分章对“信用信息管理”“征信业发展与监管”“褒扬诚信与惩戒失信”“权益保护”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制定详细法条。
这些对于金融行业来说是重头戏,金融行业领导管理者、理论研究者、从业实务者必须认真学习研究《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和需要,及时提出合理性、建设性、前瞻性意见建议,以便充实、完善法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寄予厚望。然而,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却出现了“把征信当作随意装载的‘大篓筐’”、使其功能超荷等问题。此番《征求意见稿》明确定义“本法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同时强调“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信用信息处理,不属于征信业务”。一方面,这显然是在为金融征信业务“解围和减负”;另一方面,细读精研《征求意见稿》,又可见该法对征信业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本法所称征信业务范围,包括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信用调查和信用咨询等活动”。这些由征信业务派生细分出来的信用业务,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必要,又是参与国际同业竞争所必行。再如对包括金融行业在内的相关行业提出“信用修复”的要求,更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且之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具现实价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