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2-05-14 点击:2491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与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个人储蓄存单出质的,应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2、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格守信用;
3、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4、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5、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6、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8、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我行的要求;
9、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
质押贷款申请流程:
1、签定认购书:客户与已和银行签约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首期购房款:
2、办理申请:客户到银行委托的律事务所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包括交验个人资料、交纳各项费用、填写法律文件:
3、贷款审查: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之后由银行进行审批:若审查不台格,退回客户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法律手续:律师事务所代办保险、公证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备案:
5、贷款的发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至开发商账户,并通知客户开始供楼。
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有哪些区别?
要想了解这两种贷款方式的区别,要先从抵押和质押的概念看起:
1、抵押
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2、质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从上述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的本质区别在于押物是否转移占有权:
抵押贷款的抵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不交由银行保管,借款人可以继续使用,抵押物通常包括房屋、土地、机构设备等。
质押贷款的质押物,由借款人所有,但交由银行保管,借款人不能继续使用,质押物通常包括有价证券、票据等。
以上就是关于“质押贷款是什么?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有哪些区别?”的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企业贷款信息,关注公众号舒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