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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盛和夫:贯彻健全资产原则

2019-09-09     点击: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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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盛和夫:贯彻健全资产原则

▪ 来源:稻盛和夫

▪ 理念经营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 关注理念经营,做行业领先者(ID:amiba_top)


京瓷严格防止不良资产的产生。在必要的时候,买进必要的原料,生产必要的产品,这是原则。购买了多余的东西,或者生产了过剩的产品,就会出现不良库存,浪费不必要的经费。


而万一出现了不良资产,就要立即处理。这虽然会造成一时的损失,但不要顾忌眼前的数字,要拿出勇气,坚决把不良资产处理掉。如果不这样做,将问题搁置,只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一定要坚持在健全的资产状态下经验企业。


京瓷最初生产用于电子工业领域的陶瓷材质绝缘部件,所有产品都按照客户要求定制。换言之,当时的主要业务来源是那些制造电器、机械类产品的大企业,我们的业务员上门洽谈:“我们(京瓷)拥有这样的制陶技术和产品。有什么能为贵公司效力的吗?”于是获得了不少定制生产的订单。


客户说:“我们正好需要这种绝缘材料。我们研究所正在寻找能够制造它的企业,你们去那儿看看吧,我会帮你们联系好的。”


到了研究所后,那里的研究员对我们说:“你们来得正好。其实我们正计划研发这样的产品,所以在找所需的绝缘材。你们能制造出来吗?成品部件需要具备这样的性能和形状。”我们回答道:“我们公司能制作这种部件。”于是获得了少量打样性质的试制品订单。通过苦心研发,把完成的样品拿给客户后,客户反馈道:“很不错。我们今后会量产新产品,到时需要大量该部件。事不宜迟,你们抓紧时间,先做1000个吧。”就是通过这样的不断积累,才使京瓷取得了今日的成就。


研发制造一丝不苟地完全按照客户的设计图进行,因此自然被认可和采用。正是通过这种经营方式,公司自创立伊始,就走上了盈利之路。



稻盛和夫:贯彻健全资产原则

“陶瓷石块论”的由来


在京瓷成立的第三个年头,税务署的人上门来进行税务调查。


陶瓷制品是在高温炉中烧制而成的,因此无法避免损耗和次品的产生。举个例子,考虑到成品率,如果客户的订单要求生产1000个,实际就要生产1300个,在其中筛选1000个合格品交货。可有时实际的次品数量少于预期,原本预测的次品数为300个,结果只有100个,于是便有了1200个合格品。1000个给了客户后,还多出200个。考虑到客户将来可能会再次要求生产同款部件,于是把多出的200个合格品放入仓库。万一哪天需要,就可以直接提供给客户。于是,当时公司的仓库里堆满了这种“剩余合格品”。而在税务调查中,这样的库存却产生了问题。


看到没有交予客户的合格品库存,税务署的人很自然地问道:“这些是什么?”


“这些是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生产出来的东西。当时生产得太多,所以剩下了。”


税务署的工作人员又说:“那么这就算是库存了。我来看看当初的卖价是多少。”


于是,这些工作人员开始查看相应的单据。


“从单据上看,这东西当时每个售价100日元,现在仓库里有这么一堆。这属于公司资产,需要在评估后收税。”


“等一下。这是之前向客户交货后剩下的,之后对方再也没有下过同样的订单。这些部件以后到底能不能卖出去还不知道呢。但考虑到万一客户再下单时,就能直接提供现货,所以觉得扔掉太可惜了,这才留着的。”


“你也说了,就是因为有卖掉的可能,所以才留着的。这样的话,就等于是资产。既然是资产,就要缴纳相应的税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提出了“陶瓷石块论”。


“该部件是按照客户需求特别定制生产的,没有剩余价值。如果客户不再下同样的订单,就等于是废品一堆。如果是糕点之类,或许还能通过打折来卖掉,但该部件除了下单的客户以外,对别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和路边的石块没有区别。要是以后卖出去了,我们自然会报税纳税,但目前请把其资产价值评定为零。我们绝对没有瞒报逃税的意思。”


即便我这么说,税务署的人却仍然坚持己见,认为这属于合格品库存。不管我再怎么解释“如果卖不掉的话,它们等于是石块”,对方依旧不予理睬。仅仅生产过一次的部件尚且如此,如果是客户多次要求定制的部件,由于发生过数次“接单、生产、交货”的商业行为,税务署的人就愈发视其为企业资产。


 “只是目前没订单而已,等到订单再来,(这些东西)不就能卖掉了吗?”


 “不是这样的,该部件用于客户的试生产,如今生产已经结束,对方也已经告知我们,不再需要它们了。”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留着呢?不需要的话,扔掉不就行了?”


 “扔掉的话太可惜了。而且,万一将来客户再需要同样的部件,我们又得从零开始做,太麻烦了。”


 “既然它们具有这样的价值,就属于资产范畴,必须缴纳税金。”


面对这样的说辞,我当时也一筹莫展。“白白扔掉实在太可惜,即便纳税,也要留着”。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可后来仔细一想,根本没指望能卖出去的东西,一旦被视为公司资产,就会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目中成为半成品或商品库存,最终成为所得的一部分而被收税。


“价值如石块之物,卖出去的希望渺茫,却不得不为之交税。即便视其为资产,也属于不良资产”。随着这种想法的萌芽,我开始下定决心扔掉无用之物。



稻盛和夫:贯彻健全资产原则

抛弃不良资产,保留健全资产   


不仅是剩余合格品的库存问题,我还曾与税务署争执“用于陶瓷部件成型的模具是否应该归于公司资产”的问题。


一旦接到了客户的试制订单,哪怕最初只要求生产500个,也需要先打造出精密模具。由于是试制品,可能在生产500个之后就不再生产。如果开模费用由京瓷承担,一旦发生“试制完成后未获得量产订单”的情况,就会蒙受损失。如果开模费用由客户支付,则公司就没有负担了。


模具往往价格不菲,在完成试制品并交货后,公司会把模具保管起来,以备将来量产之用。随着试制业务的不断增加,公司里堆满了这种“价值不明”的模具,置于它们到底还能不能再派上用场,什么时候能再派上用场,完全不清楚。


从财务角度看,模具属于固定资产,会分期折旧。可模具在试制结束后,其实就已经完成了“使命”,不再具有价值,而且客户也已经支付了开模费用。因此,它们只是放在仓库一角的什物而已,并无价值。


可税务署的人却说:“这么多模具都应该归入公司资产,然后按照法定耐用年数进行折旧。”


于是,模具也被征了税。


由于使用次数不多,因此模具看起来很新,精度也很高。可根本不知道何时才能再派上用场,很可能再也没用了。一旦被归为企业资产,即便头一年有一定百分比的折旧,也得交好几年的税。


不管我再怎么解释“这是试制用的模具,已经完成了使命,以后不会再来同款订单了,所以它们没有价值”,税务署的人还是一贯地不予理解。他们认为:“既然如此,那把它们都粉碎掉得了。当废品处理掉的话,就不算是企业资产。”


把还能使用的模具报废处理,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在心里还是有点抵触的。而且考虑到或许客户日后还会要求试制三五个,到时再重新开模就太麻烦了,所以我总是不自觉地保留模具,以备不时之需。可在税务署的征税之下,模具究竟是粉碎还是留下,成了困扰我的问题。


有的企业家却根本无法体会这种烦恼,因为他们不假思索地把这些事务全权交给了财务主管和税务主管。“由于您的努力经营,公司的结算结果如下,产生了该数额的利润,所以需要交纳该数额的税金”,企业家在听了这样的汇报后,由于对财务知识一窍不通,所以只知道按照报表数字交税。


什么是库存?在法律上有其定义。但却有不少企业把已经失去价值的备用品和商品归入企业资产。表面上看,企业似乎经营得不错,可等到实物变现时,却发现大量卖不掉的不良库存和不良资产。这样的情况绝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


想必各位企业家也有同感。即便是能够卖掉的库存品,一旦在仓库里的时间超过3年,就只能超低价贱卖了。对于这样的不良库存和不良资产,企业家必须亲自盘点,尽量舍弃不需要的东西。


这种“舍弃”的工作,许多企业家其实都在实行,但他们的做法往往是“在产生利润的时候舍弃”。一旦产生利润,就必须交税,于是不少企业家会彻底舍弃不良库存;反之,在无利润进账时,如果舍弃多余的资产,就会出现赤字,于是企业家会采取截然相反的方针——“能不扔就不扔”。可见,对于不良库存和不良资产的去留问题,企业家往往根据“自身利害”来决定,其目的是调整结算的账面数据。  


我想强调“舍弃不良资产与自身利害无关”。不管有无利润,企业都应该努力做到“只保留健全资产”。如果能够坚持这种健全的经营方式,即便遭受经济低迷的打击,也能在财务上有所富余。打个比方,哪怕公司的利润只有3%,但“全是健全资产的3%”和“掺杂不良资产的3%”,二者可谓天壤之别。尤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这样的差距更是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



稻盛和夫:贯彻健全资产原则

正确把握时机的资金流向


从财务的专业角度看,那些模具的本质是什么呢?为了让京瓷的员工便于理解,我经常会举一个生动的例子。


例子是一桩简单的小生意——买廉价香蕉。假设有个身长无物的大叔,得知镇上在办庙会,于是想拿手头的钱做点买卖,小赚一笔。他去附近的市场批发了5000日元的香蕉,然后跑到举办庙会的神社夜市。


向管夜市的老大打了招呼后,就准备开卖了。可把香蕉放到地上也不是办法,在苦苦思索后,他想到了一个法子——在装橘子的纸箱上铺报纸,把香蕉放在上面卖。为了搞到纸箱,他又去了果蔬店。


他走进店里问道:“能给我个纸箱吗?”果蔬店老板对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后,心想:“纸箱这种垃圾,平时就愁扔不掉,可这家伙似乎迫切需要。”于是脑子一转,对大叔说:“一个箱子300日元。”因为赶时间急用,所以他只得无奈地花300日元买下一个空纸箱。


终于可以开卖了,可如果叫卖时没有敲打作为“伴奏”,就缺乏声势。


为此,大叔又从附近顺手拿了一根棍子。可纸箱上的报纸实在煞风景,会影响香蕉的销路,所以他又想拿大点儿包巾铺在上面,在包巾上陈列香蕉。于是去买包巾,原价1000日元的包巾,砍价到500日元买下。在纸箱上摊开包巾,上面摆好香蕉,终于正式开张了。


当天总算卖完了香蕉,获得了7000日元的销售额。大叔认为自己赚了2000日元,感到非常愉快,于是在回家路上花500日元吃了一碗牛绒盖饭。


第二天,税务署的人来找他。“你昨天赚了2000日元,需要交1000日元的税。”大叔辩解道:“我5000日元进的货,卖了7000日元,看起来我似乎是赚了2000日元,但其实我还投了其他本钱呢。纸箱花了我300日元,包巾花了我500日元,这些道具合计800日元。我其实就赚了1200日元。如果按照1200日元的所得税的话,我还可以理解……”


可税务署的人却坚持己见:“纸箱也好,包巾也好,你下次做生意时还能用吧。这些道具属于资产。”


就算大叔再怎么不服,再怎么唠叨“纸箱早晚得扔,包巾也破得没法再用了”,税务署的人却始终强调:“虽然你说自己只赚了1200日元,但从财务的角度看,你就是赚了2000日元。这是行业规则。”这么一来,大叔也无从反驳了。


不懂财务知识的人一旦被告知“你赚了2000日元,要交100日元的税”,往往会老老实实地缴纳。而在上文的那个“大叔叫卖香蕉”的例子中,如果缴纳了1000日元的税金,再刨除800日元的道具费,就只剩下200日元的利润,算上他昨天吃的那碗500日元的牛肉盖饭,他反而亏空了300日元,其实一分钱都没赚到。


在现实中,有不少和那位大叔“半斤八两”的企业家,他们由于不懂财务知识,经常在经营活动中犯类似错误。


通过上述例子,希望大家理解把握实际资金流向的重要性,它是实现“现金流经营”的关键。



稻盛和夫:贯彻健全资产原则“购买时下所需”的巨大优势


对于材料,京瓷公司一直遵循“按需购入”的原则。

     

从前,日本的贫寒人家都会“按日购入”生活必需品。丈夫在外拼命工作一天后,把当天的工钱交给妻子,然后妻子去买当天所需的米、豆酱和酱油,由于家中无积蓄,因此无法一斗一斗(1斗即10升,约等于18公制升)地买米,只能一升一升地买,豆酱和酱油也只能少量地买。按照所需购买,这便是贫寒人家典型的生活状态。

     

在京瓷,我故意效仿贫寒人家,把“只购买当前所需的量”作为原则。

     

绝大多数企业在资金充裕时,往往会“大量低价”地购入资材。“买的多,价格就便宜,于是就越划算”,这被视为购买的常识。但我却反其道而行之,坚持“按需购入,绝不多买”。与大量购入相比,这种方式的采购价格势必很高。想必不少人对此疑惑不解。为了让大家明白其意义的真髓,我经常会讲一个关于我母亲的小故事。

     

当时日本还未全面发动战争,我还是个小学生,父亲经营着一家不大的印刷厂,雇佣10名左右的工人。

     

那时,父亲老家的乡亲们经常会拉着大板车或挑着扁担,来鹿儿岛市里叫卖红薯和蔬菜。如果有卖剩下的,拿回村里也太麻烦,于是常常会去市里的朋友或亲戚家休息。我们家也一样,父亲的亲戚经常登门拜访。在城里负重叫卖了一天,想必又累又饿,于是我母亲让他们坐在家里的廊子处休息,还用茶和糕点招待他们。而他们每次都会对母亲说:“夫人,这些蔬菜是我们卖剩下的,便宜点儿卖给你得了。”母亲觉得这是他们对于热情招待的回馈,每次都会非常乐意地买下。包括父亲雇佣的工人在内,当时家里吃饭的人很多,需要不少食物,所以母亲觉得自己是在做利人利己的好事。

     

一天晚上,家里人坐在一起吃饭时,母亲对父亲说:“今天(你们)村里的亲戚又来拜访了,他们把卖剩下的菜便宜卖给了我,挺好的。”我也觉得不错,可父亲却绷着脸发火:“怎么又这样?真是蠢货!”我当时很不解。母亲热情招待对方,作为回报,以便宜的价格买到了东西,这难道不是好事吗?可父亲为什么要骂母亲是蠢货呢?面对父亲的态度,母亲也很不高兴。噘着嘴一声不吭。

     

打那以后,我时常思考父亲当时生气的理由。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此恍然大悟。一天,我放学回家,母亲在庭前大喊:“啊?不好了。”然后开始掘庭院的土。凑近一瞧,原来那些便宜买来的红薯和芋头一直被埋在土里保存,可它们已经开始腐烂了,所以母亲慌忙地把它们都给挖了出来。

     

她用菜刀削掉红薯腐烂部分,把剩下还能吃的小块儿蒸熟,然后放到竹篓里。她对我说:“去把你的小伙伴们叫来。”当时我是孩子王,所以一边抖着威风,一边对小伙伴们喊道:“有红薯吃了哦!”于是一帮小孩儿来到我家,享用母亲的“红薯款待”。看着他们个个吃饱回家的开心劲儿,母亲很高兴,说又做了件好事。

     

那一刻,我明白了父亲生气的理由。他整天在印刷厂里忙碌,并没有亲眼见到母亲招待父亲亲戚及买入蔬菜时的具体情景,但直觉告诉他:“虽然老婆总说捡了便宜,但恐怕是在无谓地浪费钱。”正因为如此,父亲才会在那天吃饭时破口大骂。

     

母亲当时可能觉得“因为是老公的亲戚,所以才出于好意买下的,可居然还要被骂……”因此一脸不悦。虽然我没有确凿证据,但父亲很可能认为,热情招待没错,但不能让钱打水漂。

     

母亲为了处理掉开始腐烂的红薯,把它分给我的小伙伴。这让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虽然一次性买得多能便宜点,但却会招致如此大的损失”。

     

由于“购买时下所需”的方式往往无法争取到较为便宜的价格,因此被认为是“违背常识”的做法,但其实并非如此,它才是真正合理的购买方式。

   

“购买时下所需”虽然花费较高,但购买量是真正需要的数量。人是非常有趣的。一旦手头的东西都是必不可少的,就会认真使用,加倍爱惜。反之,如果所需物件在仓库中堆积成山,则往往会出现浪费。母亲买了一大堆红薯,却让它们白白烂掉,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

     

又比如要组装某件产品,组装数量为1000个,组装所需的螺钉和螺栓部件分别只有1005个。在这种情况下,哪怕只是掉了一枚螺钉,工人也会努力把它找出来。反之,如果螺钉和螺栓数量充足,那么即便丢了一两枚,也没有人会在意。原本冲着便宜的价格而大量购入的部件,结果却由于损耗而导致成本不降反升。可见“购买时下所需”的采购方式是具有优势的。

     

不仅如此,如果真正做到了“按需购入”,就不再需要仓库,从而省去了仓库管理费用,也不会产生所谓的“库存资金占用率”。

     

京瓷公司一直遵循“购买时下所需”的原则,对于企业经营,具有非常大的正面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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