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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点击:483
这个问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不是很清楚,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是怎样一个情况~
失业金怎么算?
1、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领取条件: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农业户口仅需满足前两条即可。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几种情形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失业金发放标准
《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深圳地区: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多少的关键因素就是:保险缴纳时间长短+当地标准,具体领取多少,由社保局去核算。
领完24个月的失业金后,再失业怎么办?
一个人在一生当中可以领取多次失业金待遇,并不是说自己享受到了一次失业金的待遇,就不能够享受第二次,因为失业是不受员工个人控制的。
只要具备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二次、三次失业后也是都可以再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即二次失业的时候,只有在二次就业以后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才能够再次领取失业金,因为之前已经领取过失业金待遇的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就不能累积计算了。三次失业也是同理,只要自己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在一周年以上,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于是可以看出,失业保险领取的次数本没有限制,但是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以上,才能领取到24个月的失业金。一般来讲一个人的职业生命周期最多也就是在40年左右,所以领两次24个月的失业保险很少见了。
除了领取失业金,失业期间还可享受这些待遇
1、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生育补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4、职业培训补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合格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为当次职业培训费。
注: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已经享受相关就业专项资金等补贴的,不再享受本项补贴。
5、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尽管失业后有这么多失业待遇,但是并不是谁都可以在失业后申领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是有条件的,多数人在失业后是领不到失业金的,因为一般人失业都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