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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标准是什么?详解! ​

2020-07-31     点击:944

如今日常生活,准备购房的人十分多,一般人会挑选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一部分群众并不符申请

如今日常生活,准备购房的人十分多,一般人会挑选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一部分群众并不符申请资格,那么只有转为商业服务住宅贷款。但是之后还有机会得话,还是能够试着把商贷变为公积金贷款。大伙儿必须留意,每一个地域的现行政策不一样,因此标准也不一样,今日大家就来介绍一下广东省东莞市的有关要求。

1、合乎公积金贷款标准;

2、申请人的原商业贷款未还清;

3、提早偿还一部分或所有原商业贷款的申请办理已获得原银行业的愿意;

4、该住宅已办理不动产权属资格证书;

5、组成贷款商贷一部分不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

6、该住宅除为原商业贷款出示贷款担保外沒有别的支配权限定;

7、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是该住宅的产权年限人;

8、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款项须划归贷款人在广东内(除深圳)设立的本人合理RMB活期储蓄帐户;以贷冲贷款项须划归原商贷贷款人在广东内(除深圳)设立的本人合理RMB活期储蓄帐户。

9、《东莞市商转公贷款确认书》自审签生效日60天内合理,贷款人须在有效期限内办理提早还款办理手续并明确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

10、选用以贷冲贷方法的,应由贷款担保组织出示贷款担保;

11、商转公贷款没法还清原商业贷款的,再度质押应已获得原立约方愿意,且公积金贷款宜为第二顺位抵押,不可为第三或之上顺位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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