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1-10-15 点击:1941
化解债务仅仅依靠诚信吗?错!!!诚信只是化解债务的辅助条件。在有钱的前提下,说话算数才能化解债务纠纷。而债务人没钱的时候,诚信一文不值!
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就务必要保障他们的创造能力。而当他们负债,却又被债权人催收步步紧逼,穷追猛打,甚至对簿公堂,只能降低或者剥夺他们的创造能力!挣不到钱,化解债务纠纷就是一句空话!
1、适度引导比惩戒更有用
看到一个网友发的感慨:人生有三大遗憾,其中第二条就是不应该起诉债务人,不但钱没要到,反而亏了律师费。一直以来,我们都在采取错误的方式在对待债务人。
债务人没钱还债,我们只是简单粗暴地对他们说:你要讲诚信,不能不还钱!如果不还钱,我们就要把你纳入失信人名单,曝光你,限制你!
可是我们从来没有采取措施来引导债务人,告诉他们:你应该怎么办?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化解债务纠纷。惩戒只能让债务人雪上加霜,甚至产生逆反心理!
而引导他们走出困境,更能激发他们的斗志,增加他们的信心,甚至让他们因为愧疚而心生感恩。不好意思不努力,不好意思不还债!
债务人A君,没有偿还能力,但是债权人围追堵截,采用暴力催收,最后将债务人起诉,搞进黑名单里。债务人一直没有空间,时间去努力挣钱。
债务人B君,没有偿还能力,债权人对他表示理解,并给予他们时间去奋斗,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债务人很快挣到了钱,偿还了债务。
能算得清楚这笔账吗?所以,惩罚只能让债务人更难以生存,找到合适引导的方式,让债务人再次奋斗,才能更好地还债。
2、步步紧逼才会让债务人还债的思维,必须扭转。
当债务人无法按时还债的时候,债权人一定会认为是债务人不想还债,想赖账,转移或者隐匿了财产。
而债务人,不想让人知道自己失败了,没钱了,这都是源于面子。所以,信息的不对等,让债务双方之间多了一层隔阂,互相猜疑,互相指责,于是矛盾就产生了。
当然,没有一个债权人会认为债务人不还钱是因为没钱,认为他们只是隐藏了,转移了,不想还罢了。因此,债权人必然会逼着债务人把借的自己的钱拿出来还债,就算是自己没钱,那最起码也可以去跟人借钱,然后还自己的钱。所以,他们动用非常暴力的手段,逼迫债务人来还债!
假如我是债务人,绝对不会去借新还旧,止损是债务人必须要首先完成的事情。再加上,很多债务人负债累累,亲戚朋友知道后,都会敬而远之,他们上哪儿去借钱?所以,步步紧逼只能让债务双方之间的矛盾加深,让债务纠纷更加难以化解!步步紧逼才能会让债务人还债的思维,必须扭转。
3、惩戒才能让债务人还债的逻辑,必须改变。
很多债权人通过暴力、软暴力催讨无果之后,最终就会采取法院起诉的办法,他们认为:我软的不行,硬的不行,法院你总该怕了吧?拘留坐牢你该怕了吧?
于是,花大价钱请律师打官司,最后,官司赢了,但是债务人依旧没有还钱。于是想着强制执行总能让你出血吧?然而,最后的情况是,将债务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很多人无法安身立命,只能跑路,甚至破罐子破摔。
不顾实际地将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是一种过度催收的表现,更可怕的是剥夺了债务人生存发展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债务人因为成为失信人员,不能贷款创业,更是被很多用人单位拒之于门外,很多债务人养育家庭都很困难,他们哪有余款还债呢?
我们总不能寄希望于让他们再次借款,甚至不惜让他们借高利贷、网络小贷来偿还债务吧?所以,只有惩戒才能让债务人还债的逻辑,必须改变!
4、适度使用失信惩戒,推进和解制度,改革失信惩戒制度。
前面说过,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引导债务人走出债务困境,才能解决债务问题!所以,必须要从法律制度上进行改革,引导债务人更好地生存,储蓄足够的二次发展的生产成本,他们才有可能偿还全部债务。
(1)避免滥用失信制度
虽然中国执行网上有600多万失信被执行人,但是这其中都是有钱不还的吗?
还有一个事实,如果你没有偿还能力,只要被债务人起诉,最后100%都在黑名单里。这除了是债权人的诉求,也是办案人员无奈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不适用失信黑名单制度。
债务人究竟是有钱不还,还是没钱可还,有人去调查吗?有人论证过吗?所以,对于诚而不幸的,丧失偿还能力的,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债权人和法院的,应当即使使用信用信用修复政策,让他们脱离失信被执行的束缚,更好地奋斗。
(2)大力推进调解制度
很多债务纠纷其实是可以通过沟通调解的。无差别的强制执行,最后适得其反。
我们知道,一旦债务人被纳入失信人,基本上就等于让债务进入了死循环。所以,有必要针对不同的债务,适当地采取调解制度,争取不经过法院审判,强制执行就能达到化解债务的目的!
(3)改革黑名单制度
其中令债务人呼声最高的就是5年的黑名单观察期。也就是说即使你偿还了债务,但是还要在黑名单中待够5年。这项措施,大大地降低了他们还债的动力,也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真正的老赖,怎么限制都不为过,可是对于那些非恶意、诚而不幸的债务人,是不公平的。人的一生有几个5年?所以说,一旦被纳入失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加上5年的考察期,人的一辈子就算废了!
5、债权人的理解,宽容才是化解债务之良药。
政策也好,法规也好,都只是从执法层面来规范债务双方的行为,解决债务纠纷。个人觉得,债务双方达成和解,才是化解债务纠纷的良药。为什么这么说呢?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解决了心中的矛盾和隔阂,债权人给予债务人宽容,理解,时间和空间,债务化解自然水到渠成。现实中也不难发现,很多债务纠纷时间拖得很长,其实不是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而是心结没有打开!
写在最后:不替债务人喊冤,不替“老赖”洗白,只是站在客观的角度,让债务纠纷化解得更顺畅,更和,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