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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网贷十二时辰:十二年过去了,中国P2P经历了什么?

2019-09-09     点击:522

[db:简介]

作为海外“舶来品”的P2P网贷,自2007年中国首家网贷平台诞生以来,发展迅速,至今已在国内走过了12年,迎来属于自己的“本命年”。


12年间,以网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有过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光”时刻。而持续开展的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则有望将行业从“牛鬼蛇神”并起的混战时代,带进规范发展的“正规军”序列。


今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中国互联网金融这些年的心路历程吧!
1

【子时】
中国第一家网贷平台的成立
(2007.06)


2007年6月,中国第一家P2P平台在上海成立,主打纯信息中介(纯信用无担保),标志着线上借贷平台正式落地中国。十年之后的2017年11月10日,该平台成功在美国纽交所上市,总市值40亿美元。


在它之后 ,P2P开始在中国生根发芽,诸多平台相继涌现,影响范围不断扩大。 不同特色的P2P也开始陆续诞生。


2012年起,国内P2P行业进入爆发期,平台数量迅速从2011年的50家增长到2012年200家左右,并在随后的3年迎来爆发式增长,至2015年年底大幅度增至3433家。不过,从2016年 1 月开始,网贷平台的数量转而下降,并在2018年“雷潮”过后,急速减少。直到2019年 7 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已经降至不足800家。
2

【丑时】
余额宝诞生
(2013年6月)


2013 年 6 月 ,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互联网基金产品——“余额宝”,短短5个月后,“余额宝”用户资金规模突破1000亿大关,到2017年初突破 1 万亿元。


此后,经历了数次限额、限购,并陆续接入其他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供用户选择,至2018年年底已对接20只货币基金。可以说,“余额宝”的横空出世,开启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真正意义上的“元年”。
3

【寅时】
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3月)


2014年,我国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世界经济复苏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一些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带来变数,新兴经济体又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


2014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进入决策层视野,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将正式进入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序列,并有望得到名正言顺的市场定位和决策层重视。
4

【卯时】
十部委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2015年7月)


2015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央行颁发的第一份互联网金融监管文件,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意见》提出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5

【辰时】
P2P网贷上市第一股
(2015年12月)


2015年12月18日,P2P网贷平台在纽交所敲钟上市,标志着中国P2P网贷行业IPO第一股诞生,也成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金融第一股。此次的成功上市对国内P2P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为国内众多平台树立了目标和发展方向。随后,其它国内P2P平台也先后成功在美股上市。
6

【巳时】
四部委联合出台
P2P网贷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8月)


2016年8月24日,原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网贷行业首部业务规范政策正式面世。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更加明确,这一定位将加快借贷平台和理财平台的分化,生产资产和资金理财的专业化分工也将进一步分明。
7

【午时】
互金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上线
(2017年6月)


2017年6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强化了网贷机构信息披露的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网贷机构规范开展信息披露,依法合规经营。
8

【未时】
网贷行业“1+3”
制度体系正式形成
(2017年8月)


按照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设计,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2016年10月28日)、《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2017年2月23日),随后,银监会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2017年8月23日)。


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网贷行业“1+3”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9

【申时】
整治开启,备案延期
(2017年12月)


由于P2P整改验收工作量大、难度大、进度滞后,监管部门已向后调整网贷备案最终期限,而最后期限还没有确定。备案延期且未给出具体时间,再次给行业合规进展带来不确定性。


具体而言,2017年12月《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各地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备案工作。2018年6月,监管在公开发言中明确表示,行业累积的存量风险巨大,备案工作年内难以完成,正式宣告备案再次延期。8月,全国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本次各地的检查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0

【酉时】
网贷“雷潮”爆发
(2018年6月)


2018年6月中旬,某P2P平台“爆雷”,引燃了P2P网贷行业的新一轮动荡。此后,数百家问题平台在2018年6月至9月短短数月内集中爆发风险,一时间“雷潮”席卷整个P2P行业。“雷潮”也加速了平台的淘汰,正常运营平台数量由2018年6月时的1959家,截至2019年7月底已降至787家,期间降幅超过6成。


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行业资金端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出借人数量减少、资金从流入转向持续流出,这其中既有行业风险事件频发导致个人出借人恐慌性出逃的因素,又有监管控制规模使得资金流出的因素。在这背景下,不少平台主动求变,开始发力助贷业务,从募集个人资金转向机构资金,或许个人资金的比例下降而机构资金的比例上升将是未来资金端发展的趋势。
11

【戌时】
P2P老赖信息纳入征信
(2018年10月)


2018年10月,据人民银行透露,首批P2P恶意逃废债借款人信息已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百行征信的系统,有助于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在授信方面给予制裁,形成有效的失信惩戒。


针对这一逃废债现象,监管层和自律组织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互金整治办、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8月初联合召开的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明确表示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北京互金协会公布网贷机构借贷主体恶意逃废债名单。


据悉,当前部分P2P网贷平台的恶意逃废债数据已进入“信用中国”数据库、超45家P2P网贷平台机构与百行征信签订合作协议、不少平台已接入互联网仲裁。
12

【亥时】
首提网贷“监管试点”
(2019年7月)


2019年7月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首提“监管试点”,并且重申引导绝大多数机构退出或转型。


2019年四季度,在合规检查、接入系统、数据核验等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将逐一对在线运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多措并举化解风险。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根据理论和实践经验,网贷机构定位于信息中介,但撮合的是金融业务,需要具备若干必要的条件。有关部门在拟定的监管试点方案中,对网贷行业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金、合规保证金、股东资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提升网贷平台缓释风险、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写在最后】


从2007年至今,国内网贷行业完整了经历了一个12年轮回,从最开始的寥寥数家平台,到之后的草莽辈出、群雄混战,并在数次“雷潮”及强监管的态势下,进入到了规范发展的新时期,平台之间“优胜劣汰”的趋势愈发明显。


威阳普惠相信,在“监管试点”依然保留的背景下,伴随着不合规业务的逐步出清,网贷行业终会在监管的精心呵护下度过当前的阵痛期,否极泰来,危机出清后,或许又是一片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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