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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点击:451
失业金是一生中只能领取一次?还是在每次失业以后,都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呢?
这个问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不是很清楚,今天就给大家详细的解释一下,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是怎样一个情况~
失业金怎么算?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农业户口仅需满足前两条即可。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多少的关键因素就是:保险缴纳时间长短+当地标准,具体领取多少,由社保局去核算。
只要具备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二次、三次失业后也是都可以再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即二次失业的时候,只有在二次就业以后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才能够再次领取失业金,因为之前已经领取过失业金待遇的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就不能累积计算了。
三次失业也是同理,只要自己重新就业后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在一周年以上,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于是可以看出,失业保险领取的次数本没有限制,但是失业保险缴费满10年以上,才能领取到24个月的失业金。
一般来讲一个人的职业生命周期最多也就是在40年左右,所以领两次24个月的失业保险很少见了。
02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04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合格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为当次职业培训费。
注:同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已经享受相关就业专项资金等补贴的,不再享受本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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