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服务保障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1号)规定,继续支持10类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城镇登记失业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吸纳上述重点群体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除上述10类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之外,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新市民主要是指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具体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新业态从业人员、省外来滇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