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3-04-27 点击:1310
针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的诈骗手法较为类似,主要有“回款”诈骗、“官方回款”诈骗以及“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解债上岸”“代理退保”“白条代偿”“银行直存”等骗局,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及各地银保监局及监管部门亦多次发布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以“官方回款”骗局为例,不法分子多番包装,制造虚假身份信息,利用出借人急于挽回资金损失的心理,通过短信、邮件、电话等渠道联系出借人,号称官方回款渠道,引诱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实施诈骗。其中,编造信息取信出借人主要涉及以下三类:
1、假冒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干部,伪造带有某某金融监管部门字样的“红头文件”“盖章文件”,伪造工作证、身份证;
2、假冒某某平台机构工作人员(客服)名义,以快速退出为由邀请出借人加入所谓的官方QQ群和微信群;
3、伪造某某平台机构公章,虚构清退服务项目或者发布委托第三方网站实施清退的公告。
病急乱投医,轻信他人,等来的可能是套“监管”“平台”马甲的骗子。广大金融消费者尤其是平台出借人要牢记:
1、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凡是自称所谓某某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干部”,以回款名义要求缴纳款项的都是诈骗;
2、P2P网贷机构(涉案平台)所有退款均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不会委托第三方平台退款,更不会收费;
3、任何关于平台机构的清退进展、信息皆以平台机构官方渠道(APP、官方微信、官方网站)披露为准,凡是以平台机构名义向出借人收取资金的行为都是诈骗;
4、对微信群、QQ群内出现的“回款现身说法”“回款截图”,要多渠道验证信息。收到自称平台客服或者管理人员私联短信或者邮件的,要及时与平台官方联系并核实信息;
5、对于已被诱导转账并造成资金损失的出借人,要保存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年来围绕P2P回款的骗局时有发生,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套路越来越多,令人防不胜防。不听不信不上当,金融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被不法分子套取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身份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对非官方渠道流传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保持高度的防范意识,尤其是陌生短信、邮件或者微信群、QQ群内传播的消息要提高辨别能力,并及时向第三人核实,避免误入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