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3-03-10 点击:1076
根据通知,本轮专项整治主要源于某地银保监局在前期开展不法贷款中介核查工作时,发现丁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根据工作安排,银保监会决定对相关案件予以通报,并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称,专项治理行动主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及信托公司等,不包含其他非银机构。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主动向客户充分揭示经营用途贷款逾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期限错配风险,就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进行提示。
通知表示,各地银保监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9月30日前向银保监会上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据卡农社区了解,近期,一些不法中介也借机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
对此,监管部门多次强调“转贷”风险。
此前,针对部分借款人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提前还款的情况,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召开部分商业银行座谈会,要求商业银行持续做好贷前贷后管理,加强风险警示;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及时查处违规中介并披露典型案例。
此外,各地监管部门也纷纷发布风险提示。包括,甘肃、广西、天津、海南、陕西等地的银保监局都指出,“转贷”看似“优惠”“划算”,实则蕴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多重风险,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擦亮眼睛,理性看待提前还贷。
据卡农社区了解,监管部门指出,过桥资金大多来源于社会上的资金掮客,其借款利率远高于普通贷款利率。如果通过贷款中介垫付过桥资金结清住房按揭,再申请利率更低的贷款归还过桥资金的“转贷”操作过程中,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审批时间长于预期或者贷款最终未能审批通过,借款人不仅要继续为过桥资金背负高额利息,还要承担贷款中介的高额“服务费”,而且容易引发与贷款中介、资金掮客的连锁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