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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点击:565
自1979年我国恢复信托业务至今,信托业经历了六次整顿,从1000多家信托调整至现在的68家,但信托的行业规模却一直处于稳定增长中。信托并没有银行、保险、证券的高熟知度,但为何信托能成为中国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又有何魅力获得众多企业、高净值客户甚至富豪阶层的青睐呢?今天信托女王就带大家揭开信托的神秘面纱,了解信托在中国金融业的江湖地位。
一、法律法规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规定,信托公司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一同纳入该法的监督管理。
三、业务范围
正是信托公司可经营业务相当广泛,信托牌照也成了“香饽饽”,但信托牌照并不是想拿就能拿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 但是从1999年中国银监会对信托业实行分业管理以来,就一直就没有新发信托牌照,而是从原有的信托公司中进行专项治理,换发新的金融牌照,同时银监会也明确表态“不再新发”牌照,信托牌照俨然成为中国最稀缺的金融牌照。
五、行业规模
除此之外,根据全国信托公司披露的年报,截止2017年底,信托公司风险准备金合计330.02亿元,平均每家4.93亿元;信托赔偿准备金合计221.12亿元,赔偿准备金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在连年提升,反映出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的提升。
1.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若融资方无法按期支付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卖抵押或质押物,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2.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往往会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公司法人无限连带担保等。
3.结构化设计:将信托收益权进行分层配置,购买优先级的投资者享有优先收益权,购买次级和劣后级的投资者享有劣后收益权。
由此可见,信托在中国金融业内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信托产品相比其他金融行业的理财产品也有着独一无二的特点。未来,信托产业将以把握核心竞争力为突破口,在多元化业务格局中建立优势、站稳脚跟。那么在认购信托产品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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