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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9 点击:489
最高法等多部门不久前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市场主体的破产制度。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近期温州和台州等地方法院的一些判例,即被舆论认为有在一领域探索的意味。因A股、P2P、比特币市场的暴雷,个人破产引发的悲剧在资本圈频繁上演。但从现有的判例看,其探索主要集中在实业领域。那么金融破产和实业破产能否等同?其中会有何等风险?券商中国记者对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
拉开探索序幕?
根据媒体报道,近日,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的一则债权人会议公告显示,自然人李若成于2019年7月24日向瓯海法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法院于2019年8月7日受理(2019)浙0304执清1号李若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浙江泽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李若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公告中通知,李若成的债权人于9月29日前向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表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瓯海区平安综合体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
与此同时,温州市平阳县法院也有类似的案例,该法院公告称,受理申请人吴士万、吴丽丽的申请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19年8月12日指定浙江嘉瑞成事务所担任吴士万吴丽丽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管理人。
浙江辖区内不仅温州,今年5月8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台州法院探索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台州法院制定出台了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个人债务清理的工作规程——《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审理规程(暂行)》,通过建立强制执行程序与债务清理程序衔接机制,探索执行案件的退出。
据悉,台州法院共对3起被执行人案件实施管理人调查机制和债务清理机制。其中1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转入对被执行人债务清理后,经管理人调查和法院审理后,认定其无失信行为,通过“破产”予以实质性退出。
其余2起案件,一个被执行人存在隐匿财产行为,故管理人终止财产调查工作后,由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另一被执行人存在不如实申报债务情况,同样予以终结债务清理程序,对该被执行人作不退出执行程序处理。
需要防止逃废债
从现有判例看,个人破产探索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实业领域。那么金融破产和实业破产能否等同?其中会有何等风险?券商中国记者对业内人士进行了采访。
“个人破产制度并没有强调区分负债者是金融投资还是实业投资,个人破产制度的好处,是给个人、尤其是给创业者失败者一次重生的机会。”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认为,例如购入保千里、乐视网等一批股票的投资者,很多高杠杆配资买入这些上市公司,股票出事后,第一时间被证券公司平仓,这些投资者背负的债务短时间内无法偿还,严重影响其生活,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帮助投资者东山再起。按照张云的看法,金融破产和实业破产应予同等对待,目前也没有看到有强调两者的区别。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破产比较知名的案例,要算中国香港艺人钟镇涛。据媒体报道,1996年,钟镇涛夫妇借款1.5亿港币炒买豪宅,当时的香港楼市仍处在顶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钟镇涛夫妇所购房产大幅度贬值,贷款本息滚至2.5亿港币。2002年10月,法院裁定钟镇涛破产。按照当时香港《破产条例》有关规定,破产期间,钟镇涛赚来的收入都要上交香港破产管理署,破产管理署按照其生活所需给予生活辅助后,其余收入全部用于还债。
破产后,钟镇涛在生活上受到的限制包括:住宿4000至8000港币、饮食2000至3000港币,甚至身为一名演员,他每月的服装和理发的费用也要控制在500至800港币。直到2006年10月,法院才批准钟镇涛解除破产。
这实际意味着,个人破产并不等于一切可以一笔勾销,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破产人的日常生活支出都会受到限制。不仅是香港,日本个人破产制度已经有将近70年的历史了,韩国也有将近60年的历史了。
在日本,破产人即使获得了破产免责,也将失去房屋所有权等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财产,在此后5到10年左右,破产人都无法再借入任何资金。这些针对个人破产的操作短时间内,在中国大陆能够全面推进吗?其中也可能存在一些疑虑。
对此,张云律师也向券商中国记者坦言,在目前的背景下,全面、普及化的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可能为时过早,因为中国的信用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个人破产制度又可能帮助一些人逃废债务。例如部分创业人士,在注册资本高达1000万的情况下,在没有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减资到100万,工商部门也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个人破产案例近年频频上演
“我爱你不后悔,也尊重故事的结尾”,这是著名80后创业者茅侃侃留在朋友圈上的最后一句话。因A股上市公司万家文化(现更名祥源文化)暴雷,茅侃侃在2018年初自杀于北京的家中,一年后,也就是今年七月底,茅侃侃的遗书在家中被发现,确认他的自杀与资金链断裂导致的个人破产有关。
上市公司暴雷事件引发的个人财务破产,不仅将创业者逼上绝境,也包括了许多散户投资者。
30多岁的李先生是一名乐视网的投资者,因乐视网暴雷导致其损失了全部1700万,同时也因追加保证金、穿仓等因素背负超过300万的个人债务。因为全部资金已经在爆仓中灰飞烟灭,为了躲避债务,他也失去了工作,丧失了收入来源。
“我想还但根本还不起,现在1万块钱对于我而言都是大钱,我以前从未有这种感觉。”李先生告诉券商中国记者,在乐视网暴雷后,他不得不从一家金融机构辞职,失去了一份薪水丰厚的收入,也失去了在深圳立足的可能,在大约两年时间内,他的生活形同流浪,连租房子都不敢实名制。
李先生告诉券商中国记者,如果个人破产法能够出台,可以挽救许多已经完全丧失偿还能力的负债者,已经忍受不了东躲西藏的生活。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的调查,像李先生这样的投资者还有很多,上海的一名散户投资者因乐视网暴雷事件,被迫卖掉自己的创业公司来偿还债务,但依然负债累累。另有投资者向券商中国记者透露,因爆仓后损失全部财产,所欠负债无力偿还,已被券商起诉。
面对个人破产,令人唏嘘的悲剧不仅仅是传统的A股市场。随着大金融市场在国内的扩张,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暴雷也频频出现,并导致越来越多的个人破产者。币圈“同花顺”——比特易公司的创业者惠轶在今年六月因个人破产自杀。惠轶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曾担任IBM中国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Microsoft高级产品经理,参与及领导了包括中国建设银行SOA企业级架构等多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