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19-09-06 点击:604
年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地点县(市区)的学生资助解决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打点的,帮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年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没必要要保证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年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流程以及还款流程都有哪些呢?
年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老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许诺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自力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颁发的为准)正式登科,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登科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得到的收入不够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年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结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地点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登科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登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年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地点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解决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登科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地点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包揽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依照合同回执要求打点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地点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解决中心。
⑤省资助解决中心报送包揽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包揽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改观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改观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筹画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改观合同。原则上,还款筹画的调解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年夜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1、县资助中心在贷款到期前60日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学生也应该主动与其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确认还款金额。
二、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固定还款日10日(12月10日,尽量提前)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个人代劳代理行账户中,并告知所属生源地资助中心。
3、县资助中心在固定还款日5日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国家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