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
2023-02-14 点击:709
1.申办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单位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注册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的单位。
(2)企业必须在银行开立账户,并提供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3)固定资产借款项目。借款单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已批准,并已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借款企业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单独计算盈亏、单独编制财务报表及有对外签订交易合同权的企业。
(5)借款单位必须要有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一定娄量的自有资金,并保证完整无缺。
(6)必须提供银行认可的借款担保人或抵押品做担保,并按时向银行报送有关财务、统计报表,接受银行的贷款监督和检查。
2.银行贷款方法
企业向银行贷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逐笔申请,逐笔核贷,逐笔核定期限,到期收回,周转使用
企业每需要一笔贷款,都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对每笔贷款加以审查,如果同意放贷,对每笔贷款都要核定期限,贷款期满刖要按期收回。收回的贷款仍是银行可用于发放贷款的指标,可继续周转使用。这种方法适用于工业部门的生产周转贷款。
(2)逐笔申请,逐笔投贷.逐笔核定期限,到期收回贷款指标一次使用,不能周转。这种方法与上速方法相比,不同之处在于到期收回的贷款不能周转使用。这种方法适用于专项用途的贷款,如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等。
(3)一次申请,集中审核,定期调整
企业一年或一个季度办理一次申请贷款的手续,银行一次集中审核。平时企业需要这方面贷款时,由银行根据可贷款额度定期主动进行调整,贷款不受指标限制,企业不曲运项进行申请。这种贷款方法适合于结算贷款。
(4)每年或每季一次申请贷款,由银行架中审核
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一定时期内的贷款指标,企业进货时自动增加贷款,销售时直接减少贷款。贷款不定期限,在指标范围内,贷款可以周转使用,需要突破贷款指标时,则要另行申请,调整贷款指标。这种方法适用于商品流转贷款和物资供销贷款。